关于城市配套费,谁是缴纳的主体?
海盐律师
2025-04-28
城市配套费缴纳主体通常是建设单位或个人。依据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》,配套费由规划建设局负责追缴,未按规定缴纳可能会影响项目进程。不及时缴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项目停工等后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处理方式为建设单位或个人先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审核表,审核通过后至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。法律依据为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》,此方式确保了缴纳的合法性和规范性,避免了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如下:1.建设单位或个人准备相关材料,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。2.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,确认无误后,出具审核通过的证明。3.凭审核表至行政管理服务中心,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完成缴纳。4.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,及时咨询相关部门,确保合规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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